楼主:糖与辣
希望这个故事能陪伴这个世界上另一个过去,现在或将来的你入睡。
和他一起看了陈奕迅的演唱会,那时候还发微博说:
“这次是和同学,希望下次是和心爱的人。”
再然后,他就变成了心爱的人。
兜兜轉轉,還是和最好的朋友來電。兩人喝過酒,打過架,一起看電影,一起旅行。都是單身,但是都知道在一起不會有結果。那年一起過情人節,下班牽手直奔另一個城市。
我準備紅酒,tapas和我倆最愛的藍芝士,廚房出來看到滿地滿桌都是高高低低的蠟燭,藏不住驚喜。
擁抱,跳一支舞,躺在床上聊天抽菸,聽巴赫大提琴到天亮。
沒有越界,完全平靜釋懷。開開心心吃過早餐,再回到我們生活的城市。真慶幸那麽年輕的兩個人做出最好的決定。
有一天早上他突然决定给我做早饭,电脑里放着王若琳的,他一边做着pancake还一边笑着对着我唱:
you're the best mistake I've ever made.
(王若琳)
于是现在觉得即使因为各种原因分开了,he's still the best mistake I've ever made.
明日晴れるかな--桑田佳祐
在父母的催促下,我们准备买房,可是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先结婚登记才能写两人的名字。领证结婚势在必行。女生对于求婚的惊喜和浪漫就此打破,我郁闷了很久。
他在周五的晚上带我来到我们最爱的一家日餐小馆,餐馆里飘着这首歌,他拿出花,献上平时偷拍我点点滴滴的照片,下跪求婚。那情那景,估计也只有这首《求婚大作战》的主题曲最为应景。
欲望都市里凯丽摔倒又站起来就是这首歌。就算肢体再不协调,听到这首歌我也会跳起来。在午夜的巴塞罗那塔海滩,一边随着这首歌摇摆,冻得感觉不到手脚,然后他问:Can I kiss you? 在阿姆斯特丹的公寓门口亲吻,那个星期五的夜晚依旧冷,楼上邻居很大声地放这首歌,我下意识地睁开眼,感慨他的睫毛好长啊。
上个月搬到比利时,在房屋中介的车里听到这首歌,"I love this song, got to be real." 突然就为这段fling湿了眼眶。
今年很hit的一首歌《Can't feel my face》是我和他的歌。第一次听是在他车上,他说I can't feel my face when I'm with you. 之后在他家又播了一次。二人不在一起,彼此听到这首歌也录下来给对方。后来我回国了,前天他突然又发这首歌给我,说他工作的地方也播这首歌,并把这首歌的两个版本放在Spotify的list上让我听。
现在异国恋,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。但是他每天都在playlist上放一首歌,表达他当天对我的心情,希望这个list能持续到我们重聚之时。
大学时的男友,因为要出国读研,我们毕业分手了。分手之后不觉得有什么,只是淡淡然。
(达明一派)
但当我一个人开始,在异地开始第一份工作时,那种孤独与悲伤,日益强烈。直到在飞往斯里兰卡的飞机上听到:
原来过得很快乐 只我一人未发觉
如能忘掉渴望 岁月长衣裳薄
无论于什么角落 不假设你或会在旁
我也可畅游异国放心吃喝。
这首歌日夜不停的单曲循环,听了一个星期,最后不知怎么一下子就释然了。
初中总觉得他不喜欢我,因为老是给我放陈奕迅的 《绵绵》 ,不喜欢那句从来未爱你,后面才知道这首歌其实在说什么…
今天,我愿意把我的故事分享给我最喜欢的博主。这个故事是关于我和前男友。我们因为音乐在一起,也因为音乐分道扬镳。
初遇的时候,我是不羁的摇滚少女,他是普通少年,对舞台上的我心动不已。后来在一起,我们成长的方式却背道而驰。我放下吉他,拿起书本; 他却背起贝斯,也离我越来越远。到最后,我成了普通商科学生,他成了艺术学院的贝斯手。像两列反向的列车擦肩而过,好在还记得当年彻夜分享过的歌,翻山越岭去看过的演出,所以也不留遗憾。
想说一下和初恋的故事。以前在一起的时候,在校园的小板凳上,他给我唱陈奕迅的 《好久不见》 ,那时这首歌刚出,在大陆还没那么红,他的口音咬字不是很好却很认真的看着我唱,现在都还记得他眼睛里的认真,我当时还说你怎么给我唱这种歌,我可不要分手。
后来真的分了,五六年过去了,再也没见过面,一语成谶,我还是想念的,他是最初的纯真,耿耿于怀。今年我去了沙漠,在那里听到了粤语版的“不如不见”,深夜哭成泪人,原来陈奕迅早就说出来,如果成为回忆里的人,不如不见。
初恋告诉我最喜欢的歌是 《遗憾》 ,他说唱尽了他的初恋,从那以后我再不听这首歌。直到多年后的今天,再次听到这首歌,才恍然明白: 很多人年轻时的那份爱情,都是一样遗憾,放手看他/她幸福,多年后也会微笑。
这个问题挺触动我的,因为自我感觉是一个理性的人,但是听歌的时候会特别感性,总会不由自主带入最初听歌的时候的感觉。所以音乐对我来说都是带着味道和记忆的。
初中的时候暗恋一个男生,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。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在阳台上擦班级里的玻璃,穿着姜黄色的毛衣,阳光洒在他身上,整个人都暖洋洋的,脑子里一下蹦出来了Roxette的《How do you do》。后来他换了几任女朋友,成绩也波澜起伏的,我总为他不值,想告诉他他在我心里有多好,可是又怕改变了当时的关系和自己那点小骄傲。
后来听到 《你不知道的事》 ,一下子就有点想哭,马上想到了自己。
虽然整个暗恋都是自己的事,但是还是觉得那个男生多幸运,有个人曾经这么喜欢过你。
他对我说: 我们没可能的。于是我想,若是跟他听一样的歌,我就能离他更近一些吧。 六年过去,1998年发行的 《黑白灰》 我不知道听了多少遍。
有人说男不听春秋,女不听钟无艳。然而我最爱春秋,听了多年都不会腻。林夕的词真是字字见血。
我没有为你伤春悲秋不配有憾事 / 你没有共我踏过万里不够剧情延续故事
(张敬轩)
12年约好一起去北京看现场,结果乐队里主场之一怀孕取消了演出,一阵遗憾。再后来发现我俩的缘分不止于此,在我们尚未相识的那个高考完的暑假,我们曾在同两个晚上都在世博会里,淋过同一场雨。
我们彼此分享同一个秘密,我们都是女生,都爱着女生,但我们却真的没有互相爱。再后来毕业,我们仍很少说话但一微信就是秘密。我知道这个宇宙足够大,时间也足够漫长,但相同频率的人总会相遇。
我和她是最好的朋友,然而命运却神奇地把我们拨向另一个方向。犹豫着又飞蛾扑火着,我们在一起了。结果可想而知,不能见光的感情只能互相深爱又守望,从此日日相见却陌路,时间终于将我们的爱消耗殆尽。 毕业前收到了迟来的道歉,想回千言万语却无从开口,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。如果能预测未来,当初可能彼此都心照不宣地不踏出最后一步,做一辈子的好朋友。
这首歌总让我想象出一个画面。两人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偶遇,又被人潮给错开,其中一个人兴奋地想把手抬起来又尴尬地假装是在摸摸后脑勺,另一个人微微笑着明白了,就转身走进了人群中。想着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再见到。
14年是一个大起大落的一年。那年复活节跟前度听着Clean Bandit的Rather Be游走着亚欧大陆,品味着土耳其的异国风情。我第一次抽水烟,第一次谈男朋友,第一次出国留学…无数的第一次始于2014年。那时我年轻幼稚,心念着那句As long as I'm with u, there's no place I rather be。
回国了以后一切都回归现实。找工作,分手,父母压力排山倒海而来。现在的我还是觉得当初跟着内心走,做了想做的事,无论后来结局如何,我真的没有后悔。现在也遇到了那个想跟我携手走向未来的那位,再次听回Rather Be,心情还是像第一次听的时候一样感动。真心希望大家都能一直跟着自己内心走,做不后悔的事。
(Claen Bandit)
记得有天午后,去暗恋的男生宿舍作客。我对着风扇笑,看他在阳台换上浅灰背心,配运动短裤。 我趴在桌子上,等他洗衣服,点开他电脑里的音乐,刚好循环到张震岳,吉他的前奏真好听,迷糊糊想睡觉。 太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。等他洗完走回房间,听着他说话,顺手煮了水,拿出质馆寄来的豆子,冲好一杯单品。惊喜,第一次闻到花香如此浓郁的曼特宁,入口的味道偏淡。但这个有音乐的美好中午一直记着。
看了好几个故事,发现音乐总与爱情相关。回想自己的感情经历,神奇的发现爱上的每一个人都热爱音乐,然而最终牵我的手说要与我共建一个家的人,却对音乐无感。
也许浪漫的爱情故事总需要背景音烘托,而质朴的烟火夫妻即使在寂静中也能温暖相依吧。少年的故事那么好看,愿每一个人都拥有过音乐与爱。
(张震岳)
我觉得音乐和香味一样,都是可以记录一段记忆或一座城市的。因为工作原因生活工作过很多城市。对于我来说,北京就是Frank Ocean的 《Super Rich Kid》 ,香港就是The Cinematic Orchestra的 《To Build a Home》 ,美国就是Flo Rida的 《GDFR》 ,新加坡是OCAD的 《Muse》 ,上海就是Alice Russell的 《Citizens》 。你也听听看,看不看得到我的城市记忆?
三年前去英国学历史,一年的时光恍惚中就过去了,只记得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图书馆、档案室里和厚厚的难读的书还有纠结的论文度过,短暂的旅行感觉也是走马观花。看花少在英国的旅行,猛的发觉,当一心奔着那段旅途的目标的时候,过程中错过了好多好多,没有来得及去披头士的利物浦看看,没来得及好好停下来,没来得及…某天忽然哼起一个调调,正是penny lane,忽然莫名的欢喜和失落交织… Penny Lane is in my ears and in my eyes. There beneath the blue suburban skies. I sit, and meanwhile back. 一坐下,你就在我的脑海中激起记忆的浪涛。 小岛国,你会永远在我心里。
《雏菊》 里有一段非常安静,有点悲伤的钢琴旋律。叫 망각 (JUIN:BARCAROLLE)。 杀手上了警察的车,当时广播里放的是摇滚,杀手随手换到了古典音乐的频道,恰巧放的就是这首。
从此,一个来无影去无踪,从来利落不留痕迹的杀手终于被抓到了线索: 爱听古典乐。 为何爱听? 因为她喜欢。 满盘皆输,因为他喜欢。
本来想说很多关于过去那些一个人在瓢泼大雨的深夜听过的歌,那些跟他一起在ktv唱过的歌,那些自己去看演唱会给朋友录过的歌,但是突然想到昨天黄昏时走在回家的路上,突然视野里出现零星的光斑,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眼花,然而那些光越来越近越来越明亮,才发现是一只只的萤火虫环绕在身边,划着圈慢慢靠近又渐渐飞远,突然耳边就响起了Owl City的Fireflies:
"to ten million fireflies/I'm weird cos I hate goodbye/ I got misty eyes as they said farewell".
生活总是要记住当下的细节,向前看,难道不是吗?
2013年,经济独立的第三年,却是我独自远行的第一年。我排除万难去香港赴哥哥十周年纪念之约。飞行遭遇雷暴、盘旋、备降厦门,最后凌晨达到深圳无法过关香港。却意外得到了一位好朋友的收留当时我已疲惫不堪。第二天终于来到香港,来到了他的城市。三场红馆演唱会,时代广场展览,一场 《霸王别姬》 ,,澳海城展览,香港文化中心love Journey活动以及41当天在文华对他所有的想念。
就在红馆的最后一晚演出快要结束之际,唐先生出现了,他笑着向我们鞠躬致谢,我所有的情绪在当下全线崩溃,我掩面痛哭,是感激也是感动。有一种从前和以后一夜间拥有的幸福。
唐生话: “十年生死两茫茫,不思量,自难忘。逝水如斯而不舍昼夜,人生无常,唯独爱有永恒”。喜欢哥哥这些年,从不敢敷衍过生活,直到今天仍想从他身上窥探出人性的很多侧面和可能性。想说: 多谢你,Leslie。
地下丝绒 (The Velvet Underground) 和老李 (Lou Reed) 陪我度过了我的青春时代,我第一个网名就叫“地下丝绒”。那时候老李的专辑很难见到,很多唱片店都留下了我奋力搜寻老李的身影。我还委托全国各地的朋友帮我买他的唱片。听得多了,也认识了很多喜欢地下丝绒和老李的朋友,后来趁着论坛正火的机会,我们在当时很火的“西祠胡同”建立了大陆唯一的地下丝绒和老李专门讨论版,与台湾五四三音乐站的地下丝绒讨论版遥相呼应,两岸的朋友也经常在论坛里串门。那个时候我也已经毕业工作了,有了点钱,也敢想一些过去不敢想的事情,其一就是到国外去看一次老李的现场。无奈阴差阳错,一直没有遂愿。
2012年,我第一次去纽约,我游纽约的方式与任何人不同,我把老李在歌里提到的纽约的地名全都去了一次,对我而言,老李就是纽约。 从美国回来没多久,网上传来老李肝病恶化的消息,我一揪心,心想,我的愿望是否永远不能实现了? 一语成谶,2013年10月27日,传来了老李与世长辞的消息,我当然十分难过,但也无可挽回。 现在,我正在准备着下个月纽约的行程。老李,我的精神导师,无缘现场。
唯愿来日在你的墓前献一朵小花。
(The Velvet Underground)
音乐是奇妙的东西。那些你曾经牵过和放开的手,红过的眼眶和没说出口的话,以为要过一辈子的和以为再也遇不到的那个人,阳光灿烂的日子和辗转反侧的夜晚,都最终变作那首在播放列表里永远不会删除的歌。
Be the Muse, and the Music.
2016年9月12日,哥哥的60周年冥辰纪念活动,你会去吗?
我想去,我会去!